您的位置:网站首页 > 酒店管理 > 正文

意见征集

类别:酒店管理 日期:2020-7-19 4:54:07 人气: 来源:

  我局2015年7月15日制定印发《济南市关于加强大型群众性活动及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的通告》以来,相关单位和个人认真遵守通告,积极配合各级机关开展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了我市大型群众性活动和人员密集场所的绝对安全。为了持续加强社会治安秩序治理,切实保障公共安全,我局对通告进行了部欲望情夜分修改,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7月10日。

  4.通过方式将意见寄送至:济南市市中区玉函48号,邮编250002,济南市治安支队秘书处法制科,封面请注明“通告意见和”字样。

  为确保我市大型群众性活动的绝对安全,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切实保障公共安全,按照“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国消防法》、《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济南市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办法》、《济南市燃放烟花爆竹的》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通告。

  一、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经机关依法审批后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承办者和场地管理者应当严格按照落实安全措施和安全责任。

  二、在人员密集场所举办经贸、文化、体育、纪念、庆典、广告、宣传等涉及公共安全的活动,不能预计参加人数或者预计参加人数在1000人以下的,承办者、自发性人员密集活动的发起者和场地管理者,应当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意识,制定安保措施,签订《安全责任书》,确保安全。事先通报当地机关的,由机关指导落实安全措施。

  三、在人员密集场所参加活动的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不得妨碍社会治安、影响社会秩序;应当遵守活动场所治安、消防等管理制度,接受安全检查,服从安全管理。

  五、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广场、公园、宾馆、商场、酒店等公共场所内使用可燃性粉尘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渲染气氛。

  六、婚庆、庆典、活动策划、文化传媒等行业的经营者应当严格遵守《济南市燃放烟花爆竹的》,严禁在禁放区域场所组织燃放烟花爆竹。

  

0
0
0
0
0
0
0
0
下一篇:没有资料

网友评论 ()条 查看

姓名: 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一个

推荐文章更多

热门图文更多

最新文章更多

关于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版权声明 - 人才招聘 - 帮助

声明:网站数据来源于网络转载,不代表站长立场,如果侵犯了你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删除。

CopyRight 2010-2016 凯德酒店网-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