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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规“酒店式公寓”不能再建!已售如何处理?

类别:热门酒店 日期:2018-10-27 13:51:51 人气: 来源:

  梦见放鞭炮

  在广州“酒店式公寓”调控的高歌猛进之下,许多人一直关注,上海何时会跟进“酒店式公寓”的调控政策。

  本次适应范围:本市新增的经营性用地,以及营利性教育科研、医疗卫生、社会福利、文化体育等基础设施、社会事业项目用地,按照本执行。历史违法用地处置、存量补地价项目、原划拨土地转出让、集体经营性用地入市试点等情形,参照本执行。

  【核心4】受让人在完成开发建设并领取房地产权证后,土地出让合同中约定持有的物业,在持有年限内不得转让。

  《中华人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90年第55号】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第十七条:“土地使用者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和城市规划的要求,开发、利用、经营土地。 未按合同的期限和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市、县人民土地管理部门应当予以纠正,并根据情节可以给予、罚款直至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处罚。”

  第十八条:“土地使用者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土地用途的,应当征得出让方同意并经土地管理部门和城市规划部门批准,依照本章的有关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酒店式公寓就是把商业用地用作了居住的用途,是打土地使用权的擦边球,即商业用地上的建筑物依法应当是用作商业用途,而非居住用途,但是由于上海限购等原因,有些开发商把商业用地上建设的楼房当做商品房出售,这明显是违反了上述《条例》的。

  早在2月前扫房菌已经提及过嘉定区和闵行区的“酒店式公寓”先行整改,要求为恢复原状。闵行区比较有名的“绿地峰尚汇”已在整改中,许多买了该“酒店式公寓”的业主进行了一定,目前正在交涉试点处理,其他“酒店式公寓”也很可能在未来进行撤除重建。

  央视财经频道的一则报道中,专家称:所谓的商住房,40年或50年产权到期后无法自动续期,若申请续期被驳回,不仅土地收归国有,连房子都有可能被国家收回。

  按照市不动产法研究会副会长尹飞的说法:由于“商住房”本身并非住宅性质,一般是商业用地或工业用地,按照《物权法》相关,住宅性质的住房土地在70年产权到期后自动续期,而商业供地或工业用地不仅土地使用期只有40年或50年,而且到期后需要主动申请续期,续期也有可能被驳回。如果没有主动续期或申请续期被驳回,不仅土地产权要被国家收回,连房子也可能会被国家无偿收回。

  

关键词:上海公寓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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