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关于进一步做好新时代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皖发〔2018〕27号)文件,为切实做好县退役军人专项岗位选岗工作,公告如下:
选岗工作“公开、公平、”和“从哪里来,回哪里去”的原则,统筹兼顾、积极稳妥的进行。乡镇事业单位机构分流人员中的退役军人以分流时所在乡镇为单位开发专项岗位;安置到其它企事业单位(失业)的退役军人以原工作单位地址所在乡镇为单位开发专项岗位;自谋职业的退役军人以入伍时户籍所在乡镇为单位开发专项岗位。
(1)填写《利辛县退役军人扶持就业专项岗位报名表》(表中“诚信承诺”栏必须由退役军人本人签名) ;
(1)各乡镇(经开区)按照选岗范围和岗位条件对报名者及其提供的证件材料进行初核,完成初核后将报名表、汇总表(EXCEL表格)及相关证件材料统一报送县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中心;
(3)(失业)人员由主管单位认定,自谋职业、未领取自谋职业金、安置未上岗人员由县民政局负责认定。
县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中心将复核、认定结果、选岗顺序在利辛县网上进行公示,同时在县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中心和选岗所在的乡镇(经开区)军服工作站书面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无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选岗的,即视为拟选岗人员。
资格认定后到乡镇(经开区)报名地进行现场选岗并现场公示。①参战退役士兵为第一选岗顺序;②志愿兵(士官)为第二选岗顺序;③其他退役士兵为第三选岗顺序;④每个顺序均按照立功军龄入伍时间年龄先后顺序进行选岗;在部队受到立功励的按一、二、三功顺序选岗;其次按军龄和入伍时间进行选岗,军龄优先;军龄相同以入伍早者优先;入伍时间相同的,以出生年月早者优先。
上岗前,以县为单位(分期)培训,加强纪律和职业教育。各乡镇(经开区)与上岗对象签订三年期劳动合同(距退休年龄不足三年的,按实际可上岗工作时间签定,并报县人社局备案)。
按照我县最低工资标准的2.4倍执行(每人每月2832元),“五险一金”单位和个人按照比例分别承担缴纳。
按照“开发、属地负责、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各乡镇(经开区)、各主管单位要加强对专项岗位上岗人员日常考勤、管理和考核。对不能按照要求履职尽责、正常在岗在位的,进行教育,直至停发工资、停缴五险一金,并报县人社局备案。
孕妇梦见蛇缠身本文由来源于325棋牌 325游戏中心唯一官方网站
网友评论 ()条 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