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16日,山东市食药监局发布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17年第22期(总第101期)。根据《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发酵面制品、火锅调味料、煎炸过程用油、酱腌菜、肉冻皮冻、熟肉制品、油炸面制品7大类280批次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检。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其中,东方大酒店有限公司西厨房使用的酱腌菜中苯甲酸项目不合格,遭到通报。
大众网8月16日讯(记者 张坤)16日,山东市食药监局发布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17年第22期(总第101期)。根据《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发酵面制品、火锅调味料、煎炸过程用油、酱腌菜、肉冻皮冻、熟肉制品、油炸面制品7大类280批次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检。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其中,东方大酒店有限公司西厨房使用的酱腌菜中苯甲酸项目不合格,遭到通报。
本次抽检的有发酵面制品、火锅调味料、煎炸过程用油、酱腌菜、肉冻皮冻、熟肉制品、油炸面制品7类食品及相关产品。共抽检样品280批次,检出19批次样品不合格,合格率为93.2%。
本次抽检的产品包括煎炸过程用油、发酵面制品、油炸面制品、熟肉制品、肉冻皮冻、火锅调味料、酱腌菜7个品种。酱腌菜的检测项目包括亚硝酸盐、胭脂红、红、苋菜红、柠檬黄、日落黄、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甜蜜素、铅,抽检依据为GB 2760、GB 2762,共抽检150批次,16批次不合格,合格率为10.7%。其中,东方大酒店有限公司西厨房使用的酱腌菜中苯甲酸项目不合格,遭到通报。通报如下:
食品名称为酱腌菜,被抽样单位名称为东方大酒店有限公司西厨房,被抽样单位地址为新城街道东风东街181号东方大酒店一楼,不合格项目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2.1(g/kg)【标准值为≤1.0 (g/kg) 】。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立案调查,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网友评论 ()条 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