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至2017年,彭某等23名劳动者陆续至某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厨房部从事后厨相关工作。2016年10月至2017年5月间,彭某等人陆续从酒店离职。后因劳动关系的确认及离职问题与酒店产生争议,彭某等人遂向东港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酒店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金、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额外的经济补偿、缴纳社会保险等。
某酒店主张酒店厨房部系由案外人承包,彭某等 23 人系由承包人雇佣,与酒店并无劳动关系。东港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酒店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或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彭某等人与某酒店均不服仲裁裁决,于今年2月5日向东港区法院提起诉讼。东港区法院判决酒店应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或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某酒店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日照中院。
某酒店上诉后,彭某等当事人也都情绪激动,称如果不维持一审判决,就要继续。日照中院民一庭劳动争议合议庭在承办该46起案件后十分重视,迅速召开庭前会议对相关问题进行说明,要求双方当事人对庭审调查内容提供相关以提高庭审效率。后又根据案件情况合并开庭,共组织13次公开开庭,对6位证人当庭调查,对15位到庭当事人当庭询问,对未到庭的2位重要证人进行庭外调查,充分保障了双方当事人的举证、质证、辩论等诉讼。在此基础上,承办逐步将案情摸透、摸清,对双方之间的关系有了明确认定。
为化解各方矛盾,承办在摸透案情的同时致力于通过调解方式化解纠纷,先后多次组织开展“背对背”和“面对面”调解,通过释法,讲明利害,最终达成了某酒店一次性支付彭某等人一审判决数额40% 的调解意见。至此,46起劳动争议案件成功调解。目前,调解协议已履行完毕,某酒店和劳动者均对案件处理结果表示满意。东哥格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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