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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仪征黑老大神秘发家史 开酒店没客人照开3年

类别:酒店人物 日期:2017-8-18 14:39:39 人气: 来源:

  组织领导性质组织罪、高利转贷罪、非法吸收存款罪、职务侵占罪、寻衅滋事罪、非法罪……这一串让人很难把它们和一个职工联系在一起,仪征就有这样一个“传奇”人物。该男子从职工“变身”大酒店总经理,酒店没客人却有模有样地开了3年,原来这竟是个“地下银行”!记者昨日从扬州市中级法院获悉这样一起非法放贷数百万元的大案,3月25日,该院已作出终审判决,该男子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被处罚金55万元。

  仪征人马某今年40岁,曾在当地一家工厂打工,但马某工作不踏实,牢骚满腹,不是嫌工作累,就是嚷待遇差,后来下了岗。一直想一夜暴富的马某,后四处招摇撞骗,最终因犯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后来,他又把赚钱的梦想放在了赌桌上,没等他“圆梦”,又被机关处理了。

  此后,马某又在朋友的帮助下做了一些小生意,都觉得来钱慢不过瘾。2005年的一天,正在看电视的马某突然兴奋地跳了起来,“太好了,太好了!”原来,他看到警匪片里的犯罪通过放高利贷发了财,觉得来了“灵感”:自己为什么不通过这个办法“致富”呢?他先是把自己做生意赚的钱当成“启动资金”,靠打小广告放贷,赚到了“第一桶金”,他的胆子也越来越大,向周围的朋友以高息为诱饵“吸金”,前前后后共非法吸收存款581万元。

  在仪征,有一家大酒店,平时很少有人去吃饭,可谓每天都在做亏本生意,但是却维持3年多了,这让不少当地人很纳闷。开酒店不赚钱,那图什么呢?原来,这个酒店的总经理就是马某,马某很爱面子,觉得当“民间银行”的“行长”没有社会地位,就开了这家大酒店提升自己的“形象”。“银行”有了充足的资金用来“贷款”,回收“贷款”有很大风险,凭他一个人的力量不行,马某就拉拢社会上的刑满人员和闲散人员共8人,让他们为自己办事,他在幕后指挥。大酒店成了这个犯罪团伙的“大本营”。而马某对“马仔”的管理可谓“人尽其才”:擅长的人担任“客户经理”,专门拉客户来贷款;头脑简单但四肢发达的人当“保安部经理”,专门负责追债。

  随着“业务量”的日益增加,“民间银行”的资金链出现了问题,马某和同伙们一商量,认为从银行“套钱”这个办法最好。在和美色的下,一家银行负责信贷的高管以及几名主要信贷员被成功“拿下”。2005年8月至2008年5月间,“马总”以自己、亲属或他人的名义,先后29次从该银行套取信贷资金219万元,再以10%至20%不等的月息转贷他人,从中非法获利近40万元。

  “马老大”和他的手下们在仪征做了不少坏事,他们多次采取锁门、堵门、等方式对人进行、,并采取非法、实施、过期罚款等手段,借款人还本付息,先后有50多名人受到不同程度,其中有10多人因承受不起高额利息,背井离乡。

  马某最终了组织、领导性质组织罪、高利转贷罪、非法吸收存款罪、寻衅滋事罪、非法罪、职务侵占罪共6项,前5项都不难理解,但“职务侵占罪”是怎么回事呢?经调查,“马老大”此前曾在一家保险公司当过一段时间的业务员,2005年1月至7月间,马某利用担任保险公司业务员的职务便利,采用伪造保险单、收取保费不入账等方式,将46.92万元保费非法。

  2009年12月28日,仪征法院依法审理了这起涉黑案件,马某犯6罪获刑15年,并处罚金55万元,其他涉案人员也被。马某不服提出上诉,今年3月25日,扬州中级作出终审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55万元,其他被告人维持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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